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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9年度校内项目预算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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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费预算是学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重点工作目标来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院组织日常收入和合理安排支出的依据。为科学编制2019年的经费预算,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和发展资金的需求,按照学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启动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内预算编制工作 按照“既保运行,更保发展”的预算指导思想,遵循“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学校的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9年校内项目预算的相关工作。 二、编制单位、范围、要求与内容 (一)编制单位:学校所有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 (二)编制范围:项目支出。 (三)编制要求: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教辅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2019年工作,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预算编制。编制预算方案时,力求全面、完整,做到不漏项、不重项。每个项目须界定支出范围;所有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必须列出可靠、合理的计算依据,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 (四)编制内容:项目预算支出分经常性项目经费和资本性项目经费。 1、经常性项目经费 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为了完成日常教育教学运行,必须购买的特定商品和劳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支付活动。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专项(人事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务处)、专业建设专项(教务处)、课程体系建设(教务处)、科研配套(科技处)、技能大赛(教务处)、校园文化建设(院办)、体育维持费(体育部)、招生就业专项(学工处)等。 2、一次性项目经费 一次性项目支出主要指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一次性投入(含跨年度投资),用于非经常性用途的专项业务支付活动。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设备、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实训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后勤管理处、院办)、非常规性修缮项目(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现代教育中心)等。 3、编制口径 (1)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的统筹。省、市级项目专项经费纳入学院整体预算,对于2018-2019年有省、市级项目(专项)经费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要单列说明,学校一般不再另拨配套经费,相关职能部门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和目标要求,年终需对所属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 项目经费是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相关职能部门归总立项。职能部门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避免项目重复,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明确项目的意义、作用和绩效目标。 (3) 已纳入2019年省、市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不需重复报送。 各部门申报项目时应根据实施的轻重缓急,确定立项项目顺序,申报预算后,各部门可以根据项目顺序提前进行项目论证和立项申请。计划财务处对项目进行汇总,建立2019年学校项目库,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校务会会议精神、学校财力和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确定立项项目顺序,纳入学校预算。 三、预算编制程序和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真详实地编制相关的项目经费预算,按条线管理模式,交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按不同项目归类后,递交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将同各二级学院、部门充分交换意见,认真听取各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和理由,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提交院长办公会。 各二级学院、部门上报的2019年项目申报表报送纸质、电子报表各一份,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各部门纸质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请务必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
附件1: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表(经常性) 附件2: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表(一次性)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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