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
关于修订《学院报销流程》的通知 | ||||
| ||||
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现修订学院财务报销流程。 (一) 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审批程序暂时不变。 (二) 运行经费: 1、 实行二级管理的学院,金额小于(含)2000元由二 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联签,财务处处长审批;2000元—10000元(含)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0000元—100000元(含)由分管院领导、协管财务院领导联签审批;100000元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协管财务院领导联签后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2、 未执行二级管理学院(部)、部门,金额小于2000元 (含)由部门领导签字,财务处处长审批;2000元—10000元(含)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0000元—100000元(含)由分管院领导、协管财务院领导联签审批;100000元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协管财务院领导联签后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3、 科研经费、专项经费额度审批权限与未执行二级管理 学院(部)、部门运行经费的审批权限相同,其中部门为科技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计划财务处 201805
| ||||
|